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的公告

2025-01-10

关于公司2024年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财预[2018]209 号)要求,现将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港科创公司)2024年使用政府专项债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及运营情况披露如下:

2020-2023年,深港科创公司累计申请137,000万元政府专项债资金,用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首批项目(暂定名为深港开放创新中心,以下简称项目)建设。至2023年12月31日,137,000万元专项债资金已全部用于项目建设。

项目于2024年全部竣工,并于6月14日完成联合验收,2024年三季度开始正式运营。至2024年末,已出租面积超40,000平方米。

特此披露。

深圳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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