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国家“十四五”规划的粤港澳重大合作平台。2023年8月,国务院印发《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要求高质量、高标准、高水平推进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积极主动与香港园区协同发展、优势互补,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努力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2024年11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正式公布《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香港园区发展纲要》,明确了香港园区重点发展方向、策略和目标,河套合作区“一区两园”实现战略协同。

河套合作区地处香港持别行政区北部与深圳市中南部跨境接壤地带,是香港北部都会区与广深港科技创新走廊的天然交汇点,面积约3.89平方公里。其中,深圳园区面积3.02平方公里,香港园区面积0.87平方公里。深圳园区规划范围包括福田保税区和皇岗口岸片区:福田保税区面积1.35平方公里,东起皇岗口岸边、南沿深圳河、西至新洲河、北至绒花路;皇岗口岸片区面积1.67平方公里,东至华强南路、南临深圳河、西至皇岗路、北至滨河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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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
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香港居民个人所得税超过香港税负部分予以免征
与香港趋同的税负环境
科研
全面接轨国际科研管理体制机制
已建立起选题征集制、团队揭榜制、项目经理制、政企联动制、同行评议制等科研管理创新机制
探索科研体制机制创新
跨境
10项措施支持河套深圳园区创新要素跨境便捷高效流动
支持科研机构与企业的科研货物及其研发产品(保税货物除外),以专人携带方式通过一号通道进出境
海关为科研机构与企业提供“一对一”协调服务
知识产权
7个方面、36项举措
探索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支持在河套深圳园区构建知识产权服务集聚区
加强与香港的跨境知识产权协作
金融科技
允许境外科研资金直接汇入河套地区外资非企业科研机构
境内非企业机构接受境外捐赠已有明确路径和管理模式
科研机构跨境人民币高水平便利化结算
放宽外债便利化试点准入门槛
支持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
营商环境
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提高商事登记标准化水平
通过与香港调解机构合作,实现在线联合调解模式,依法扩大司法确认范围
支持境外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河套合作区开展联营
支持境外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河套合作区设立代表机构
人才
鼓励境外专业人才便利执业,8大领域28项职业资格,涵盖建筑、医疗、法律、金融等
首创“成就制+积分制+举荐制”人才评价体系
福田英才荟计划,提供有力人才保障
数据
实施全国首个数据跨境交易试点
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建立跨境数据流通和交易风险评估等数据安全管理机制
形成数据有序跨境流通的市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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